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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四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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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4-10-2012 23:40:2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2010年時的「南丫四號」,拍攝地點:南丫島發電廠碼頭
lamma 4_01.jpg
 樓主| 發表於 4-10-2012 23:41:36 | 顯示全部樓層
lamma 4_02.jpg
 樓主| 發表於 9-3-2013 23:18:3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VR2WAP 於 9-3-2013 23:48 編輯
VR2WAP 發表於 4-10-2012 23:41


今天TVB的一個電視節目將南丫島撞船事中為什麼被撞船隻在很短時間內沉沒作了一個說明。

節目內提到,當年海事處審批設計圖則時是按照6個水密浮倉去計算船舶的穩性,該船建成後實際祗有5個浮倉。計算過程中,6個浮倉其中相鄰2個浮倉同時進水,它尚有其餘4個浮倉維持一定浮力以支持救援時間。

可惜的是,當時被撞穿入水的船倉有2個,實際被水淹沒的船倉有3個而造成浮力嚴重不足,加上集中一端以致快速損失浮力演變成悲劇。

一個意外,刺穿了以汽球包裹住的多少疏忽、官僚、唯利是圖的商人;
下次誰是受害者?社會要付出多少代價?


註:當年從中環開往長洲的民德號小輪,在濃霧中與水翼船相撞,機房與鄰倉同時進水後下沉,海事處後來修改了小型客船的設計要求;簡單地說:穩性和浮力計算,相鄰兩倉同時進水而不下沉。
船東的船管部門和船東的造船監理人員無理由沒有發現這個情況。
驗船部門在船廠按照批准圖則核對時也沒有發現,真奇怪。
年度驗船如無發現明顯缺點和重大改動,一般不會核查圖則,因此不容易發現建造時的疏忽。
發表於 10-3-2013 00:07:30 | 顯示全部樓層
VR2WAP 發表於 9-3-2013 23:18
今天TVB的一個電視節目將南丫島撞船事中為什麼被撞船隻在很短時間內沉沒作了一個說明。

節目內提 ...

有看這節目。當中有道以當年說,因尾鎗短,與機房間可免水密門。但問題是各工程師計算浮力時並非如此假設。
理應只容計算太保守或實際太安全, 而非依標準計算和實際做不足。

另,若某唯利是圖,依我見,因某只視人為數字,人亦不用專重某是人,甚至是生命。
即,對某不必行君子之道。
或,見其垂死可不用救之,亦不應救之,免某繼續損人。

注:在港見死不救乃是合法。在股東利益可凌駕法律之世,不犯法已是多行了一步,人中之上人矣。
發表於 12-4-2013 11:35:11 | 顯示全部樓層
最近也在電視媒體看到,兩個揸舵人的數十秒決定,約四十條人命就咁...,各不相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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